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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远期规划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3日作者:点击:

【来源:学生处】【打印文章】

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1]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的精神,继续深化天津体育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建设,使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

  把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生心理咨询室建设成为与综合性艺术类大学相适应的,天津市一流的心理咨询室,并逐步建立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二、步骤

  第一阶段:建立专用的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室,成立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学习和交流,使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跟上天津市教委整体工作的步伐。

  第二阶段: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室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培训或聘请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建成能独立完成整套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包括:团体咨询、个体咨询、问卷调查及分析等)的在天津市较有影响的心理咨询室。

  第三阶段: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建立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专门的学生心理咨询部门,健全全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包括学生心理社团、各系部二级心理咨询机构等)。

  三、保证手段

  本规划由院学生处、制定,并负责与各部门的协调和具体实施,并于每学期开学初向主管院领导报告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工作计划。

  四、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归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 学院学生处。

  学生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