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
近日,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2023年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我校在“文明交通进高校”活动中荣获优秀单位,我校学子何俊鹏荣获优秀个人。
我校荣获优秀单位
我校何俊鹏荣获优秀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市教委的正确领导和蓟州区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校充分认识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内涵建设是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学校出台了《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天传校(2023)21号】文件,规范更新了交通标志,规定了车辆通行车速限制,加强了重点路段车辆通行时间的管控,增设减速带、停车场标识,严禁学生在校内骑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规范车辆停放位置,防范交通安全风险,有效地遏制了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学校积极配合属地蓟州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次选派学生志愿者参加天津市文明交通进高校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所学专业特点,紧紧围绕“国家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创作了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题材多样文明交通宣传海报、短视频等作品,增强了交通安全进高校宣传教育效果。学校协调许家台镇政府、蓟州区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警地校联动,全面加强对校门口交通秩序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清理违停车辆,规范小商小贩经营场所,消除事故隐患,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师生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