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认真做2023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七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审查决定,推荐我校李罡院长参加第十七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李罡同志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传媒艺术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坚持立德树人,潜心本科教育,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显著,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突出,符合第十七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15日。
联系方式:022-2282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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