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以及劳动教育的重要论 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 育的意见》和《天津市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切实推动天津市劳动教育的教学研究水平提升,经研究,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拟组织劳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以课题为引领,以研究促改革,推动新时代劳动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创新,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学生的综合劳动素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时代新人。
二、立项原则
以《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课题指南》(附件1)为参考,紧密围绕天津市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展立项工作。重点关注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教学模式创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构建、劳动教育数字化建设、劳动教育教学团队建设、劳动教育示范校建设等议题。选择具有基础性、引领性、前瞻性和推广价值的教研项目。鼓励开展系列化、系统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
三、项目类别
本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题目原则上以《重点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为准。一般课题需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选题。
四、申报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 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或教学 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学研究基础和改革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
2.课题负责人作为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劳动教育教学 研究课题,包括主持或参与其他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课题合计不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 2项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3.凡已获得其他同级及以上机构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者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 2)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报送科研与国际交流处,电子版发至邮箱tyky2015@126.com,申报书命名为学校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二)注意事项
1.课题项目原则上1年内完成。
2.主要成果形式。项目的主要成果必须包括不少于2万字的 研究报告1份,以及至少1项以下成果形式:人才培养方案、体 系与机制、教学建设方案、质量建设标准、评测评价系统、共享平台、专著、论文、教材、其他。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 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1.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课题指南
2.天津市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