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因实际需要需由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参保证明、户口证明等相关证明手续的,经核实学生身份信息,学校可以出具相关证明。
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完整相关证明提交学院辅导员老师办公室。(相关证明模板如下)
2、辅导员老师审核学生基本信息。
3、学院统一将学生相关证明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处办公室,同时填写《学生使用公章登记表》,并将其电子版传送至学生处。(登记表模板如下)
4、相关证明办理时间统一为每周三早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