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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作者:海河清风 来源:海河清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文章源自: 海河清风

  

  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部署推动会以来,全市上下以疾风厉势治庸问责,严肃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今年1至7月份,全市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294起,问责187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91人,政务处分187人,组织处理76人,诫勉293人。为持续形成有力震慑,现将5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通报如下。

  天津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收费检查处处长由俊生履职不力,案件久拖不决被问责。自2016年4月起,群众多次举报某路公交车票价超过有关规定标准。由俊生对此群众举报仅进行初步核实,未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收费处核实票价标准,且未按规定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情况,也未安排处内其他人员进一步核查处理,导致群众信访举报长达25个月未办结。2018年7月,由俊生被免去收费检查处处长职务。

  津南区双港镇原党委副书记、原镇长孙厚东失职失责,辖区内发生挪用公款、贪污等问题被问责。该镇财政所所属会计服务站出纳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双港等村集体资金18.29万元,多次挪用小辛庄等村集体资金1115.8万元,主要用于参与网络赌博活动。孙厚东作为分管财政所的镇领导,未按规定督促财政所对会计服务站开展审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张某某的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7月,孙厚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红桥区西站站区办副主任荆志诚失职失责,对分管工作推动不力被问责。2017年3月至5月,红桥区委巡察组对西站站区办进行巡察,对其聘请的红桥保安公司存在人员不足及监管不严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站区办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整改不力,导致该保安公司与站区办就服务费问题产生较大争议并提起诉讼。2011年至2018年5月,该办始终未按区编办“三定方案”设置相关科室,工作拖沓,延误至今。2018年7月,荆志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清区泗村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王金军等人履职不力,未有效制止违建行为被问责。泗村店镇小陈庄村村民支某于2017年初利用该村基本农田违规建设厂房。镇综合执法队在厂房建设之初就发现了其违建行为,虽采取相应措施,但并未有效制止,致使违建最终建成。该违建于2017年8月被区国土局发现,2017年11月被镇政府拆除。2018年6月,王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管拆违工作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朱建新受到诫勉处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学东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副调研员杨晓明失职失责,单位人事档案材料缺失被问责。2017年8月至9月,市委组织部对该局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该局存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丢失等问题。杨晓明自2010年该局成立伊始至2018年1月负责该局档案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杨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杨晓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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