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的文件精神,提高我校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促进辅导员间相互学习交流,把我校辅导员队伍打造成一支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队伍。经我校研究决定,举办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组委会主任:薛立军
组委会副主任:沈连国 陈 红
组委会成员:朱 宏 萨其尔 王 燕 黄东苑 逄洪凯姚春宝 李津泽 穆大伟
二、参赛人员
全体一线教育助理、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时间
2014年4月1日——2014年6月10日(二个月左右时间)。
四、比赛方式和内容
(一)比赛方式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比赛内容
1、初赛笔试环节
(1)基础知识测试
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教育部令第26号)等相关配套文件、党的十八大报告、《教师法》、《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
(2)应用文写作,包括工作经验交流(2000字左右)、新闻稿、给家长的一封信、学生活动通知、期末学生评语等。
(3)论文
决赛结束前(5月30日)向组委会提交一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内容相关的论文(3000—5000字),题目自拟,论文要求结合个人所管理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过程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严禁抄袭、剽窃。
2、初赛面试环节
(1)个人展示
个人展示分为工作介绍和才艺展示两部分。工作介绍要求参赛辅导员结合自身特点及工作、岗位情况,使用PPT对个人工作进行介绍,表达清晰、言语流畅,具有特色,限时4分钟。才艺展示要求辅导员根据自身才艺与所在学院专业设置情况进行现场表演,形式不限(歌舞、乐器、书画、诗歌朗诵、体育项目等均可),限时5分钟。
(2)案例分析
模拟辅导员在日常学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如突发事件、学生矛盾冲突的处理、学生心理疏导、学业引导、就业辅导、职业生涯规划辅导、指导学生干部、与家长沟通等实际问题,现场模拟处理一个案例,参赛辅导员抽题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准备,并运用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理论知识及辅导员工作技能,对案例进行合理分析、妥善解决,限时5分钟。
(3)信息辨认
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参赛选手所带的2名学生的名单,请参赛辅导员回答2名学生的相关信息,限时5分钟。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专业班级、政治面貌、担任职务、家庭住址(具体到县)、宿舍内其他成员的姓名(至少说出3个)、家庭经济状况(是否贫困生及贫困程度)、奖惩情况(何时、何因、获何种奖励或惩罚,限校级及以上的奖惩)、学习情况(学习状态,大概的专业排名)、兴趣爱好等十项主要内容。
3、决赛环节
将挑选初赛综合成绩优秀的前10名辅导员选手进入决赛阶段。
(1)模拟课堂
每位辅导员选手准备给学生上一堂思想政治教育课,课堂教学时长设置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每人10分钟。根据本院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及要求,自选角度,采用课堂教学的形式,结合PPT和黑板板书,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试讲结束后需向组委会提交整堂课程的PPT。(此项可加入辅导员自己的学生一起参与)
(2)主题演讲
参赛选手提前三天抽取演讲题目和演讲顺序,根据抽取的主题进行准备,决赛当天脱稿演讲,限时8分钟。
五、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设立综合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共10名。
(二)另设基础知识测试、个人展示单项奖各2名。
(三)对获奖人员进行统一表彰。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全体辅导员积极参加,认真组织本次比赛,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全体辅导员要积极准备,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提高综合素质,展现自身实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结果将作为辅导员岗位聘任称职与否淘汰制的依据之一,也是2013-2014学年辅导员评优综合考察的依据之一。
附件1: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各项比赛赛程安排
附件2: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各项比赛评分标准
附件3:辅导员专业职业技能竞赛(—)理论知识考试
附件4: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得分汇总表
附件5: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初赛计分表
附件6: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决赛计分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