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风是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学习精神与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使学生成长的基础和前提。优良的学风是提高教学质量、建设良好校风的重要条件。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不断激发同学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出更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和学习环境,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全面开展“学风建设月争创先进班集体”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组 长:薛立军
副组长:李晓华 沈书记 王 军 陈 红
成 员:萨其尔 逄洪凯 姚春宝 李津泽 王月芹
吴伟丽 杨 旭 闫奕霏 尹 晨
二、评比时间:5月4日—5月30日
三、评比对象:全校各班级(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班级人数约50人左右,不足50人的可以相关专业合并)
四、评比办法:
1、班级有具体的促进班风、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开展创建优良学风、班风活动,并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以二级学院和学生处检查为依据)
2、在学风建设月中表现突出,班级迟到率、旷课率、早退率等各项定量数据为零。(履行校级请假手续者除外,以任课教师考勤表为依据)
3、对班级上课期间学生玩手机、吃零食、随意进出课堂、课堂外学生吸烟等现象进行检查。(学生处、教务处检查为依据)
4、班级课堂纪律良好,在学校课堂纪律抽查评比中总体平均成绩名列前茅、受到好评。
5、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教务处提供信息)
6、班级上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率低5%。(教务处提供数据)
7、上学年第二学位期期末考试期间无作弊行为的班级。(学生处提供数据)
8、班级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占班级学生整体人数比例高。(党办提供数据)
五、组织评比
本次“学风建设月争创先进班集体”评比活动主要由学生处、教务处共同举办,各部门提供的数据,要求真实。本次评比活动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进行公示。如对评比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公示前提出意见,并由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教育助理进行考查与验证。
六、 表彰奖励办法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将对“学风建设月争创先进班集体”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相应奖状。获得“学风建设月争创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集体,在分配国家奖、助学金和市级、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荣誉时,同等条件下各项名额优先倾斜。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