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市教委转发《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5〕108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市教委转发《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6日